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联合环保局对特区所属公务车辆进行车辆尾气检查为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环保检验工作,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要求,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准并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与区环保局共同对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所属59辆公务用车进行尾气检测,检测后所属公务车辆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联合环保局对特区所属公务车辆进行车辆尾气检查为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环保检验工作,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要求,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准并加强与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与区环保局共同对八达岭特区办事处所属59辆公务用车进行尾气检测,检测后所属公务车辆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